日前,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对外公示了《桂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这将使困扰有车一族的停车烦恼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截图
规划范围
与《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约 228 平方公里,包括老城区(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雁山区)部分区域、临桂区临桂镇、四塘镇部分区域。
规划对象
停车设施按性质划分为公共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和专用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定义为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不固定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路侧公共停车设施、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根据设计要点,本次规划重点是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不包含货运、公交等专用停车设施。
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与道路容量相协调、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的城市停车系统,形成已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框架;到 2035 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体系,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路外停车布局规划
根据桂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12 个片区。结合现状情况和用地规划,确定在规划区内布局 519 个公共停车场点位(现状123 个、控规性停车场 86 个、新增兼容性停车场 153 个、新增弹性停车场157 个),共可提供约 3.82 万个公共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布局方案
规划近期保留现有的路内停车区域道路113 条,路内停车泊位数共计 8883 个。
并通过不断的强化路内停车管理,规范路内停车秩序,在不断完善路外停车场建设的同时,逐步地减小路内泊位的比例,远期规划将路内停车需求控制在 5%左右,未设置路内停车的道路应禁止划线停车。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设施近期建设
1、新建停车场(12 处):主要指已完成规划或在控规中已确定并可很快投入建设使用的停车场,近期建设项目的停车场,以及近期可通过改造建设的停车场。新建停车场(库)共增加停车泊位约 1420 个。
2、近期改造提升的现有停车场(9 处):主要指可改变现有停车模式,通过机械式立体停车等多种方式来改善停车环境,增加停车位的现有停车场。
此类停车场经改造后停车泊位约为 1050 个,比改造前增加停车位约485 个。所有改建停车场(库)构筑物高度不超过 12 米。
3、临时开放停车场:对已搬迁至临桂后暂时未做它用或改造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近期改为社会公共停车场对外开放使用。
远期改造时可做为弹性社会公共停车场考虑,设置少量社会公共停车位。如原市公安局、原政府第二办公大院停车场、原市直机关八桂路办公大院等市直办公单位的停车场。
4、针对老城区内的一些老旧小区,可结合周围城市道路、居住区内部道路、车行道宽度 6 米以上的背街小巷等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设置部分路内泊位,供市民使用。
节假日停车方案规划
1、加强停车场(位)开发建设
(1)结合景区新建停车场地。
(2)对现有景区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立体停车场(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景区),一方面可解决部分旅游高峰期的停车需求,也可为城市日常停车提供公共泊位。
(3)开辟临时停车场。
2、加强旅游交通管理
(1)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组织,保障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由团市委负责根据各个节假日旅游高峰期需要,组织志愿者,配合各个路段交警在主要景区周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指引车辆到停车场停放。
3、加强宣传报道
4、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建设
政策建议与保障措施
1、停车建设保障措施
(1)落实市政府停车发展相关政策,编制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
(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
(3)推进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停车产业化保障政策
(1)明确停车设施的属性定位;
(2)设置停车场发展基金;
(3)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4)完善停车收费机制。
3、停车产业化鼓励政策
(1)减免政府相关税费;
(2)实行政府拆迁补偿、财政贴息等政策;
(3)容积率奖励(适用范围应经过专题研究后确定);
(4)规划审批上认可并鼓励既有权属用地复合开发;
(5)实行公共停车场的关联开发政策;
(6)鼓励创新机制政策。
来源:桂林头条综合整理自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桂林房协等,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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