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童故意踢11个月婴儿,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起副作用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想这是每一个家长都会愤怒的画面,一个十岁男童,在购买饮料之后再次走进店铺,无故一脚飞踢了一名只有11个月大的女婴,他的母亲在门外目睹,监控画面拍得一清二楚。可是当女婴妈妈让他们道歉,陪同去医院检查时,男童妈妈拒不道歉,扬言让女婴妈妈找她的律师去谈。
谁能想象?21世纪的今天,还有这种故意使坏的孩子?还有这种无脑护短惯子的妈妈?
十岁的孩子,已经走进校园,接受教育,本应该懂得一些浅显道理,老师们肯定教育了他们不要随便打人打架,同学之间要友爱,更不要是说面对11个月大都站不起来的婴儿。可是这个男童,竟然如此无端的去飞踢这名女婴,而且是她的后脑勺!这谁能想通?这孩子是魔鬼上身了,还是他本身就是魔鬼?
他的妈妈更是奇葩,事情就发生在她的眼前,监控拍的一清二楚,这个责任不是明摆着的吗?她竟然不上去给小畜生两个大鼻窦,反而竭力包庇,不承担责任,还要让对方去找她的律师?
都有私人律师了,你这点素质都没有吗?或者说,你的孩子就是你的镜子,你们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这一对母子,就这么刷新了人们的三观,儿子一肚子坏水,家长长一颗黑心,真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面对如此恶母子,女婴妈妈直接报警,可是警察还是那一句,你们先自己调解。
依然让人无语,这怎么调解?对方软硬不吃,找我律师,让人家女婴妈妈停业去打官司吗?这起事情最是简单明了,视频已经拍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小魔鬼跟黑心妇的责任,为什么还让人家女婴妈妈顶在前面?难道不应该是人民警察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吗?
这种人渣,哦不对,这种人家道不道歉都没有意义,女婴家只需要到医院检查好,确认孩子没有问题就行,拿好发票,让警察去对方家里报销。然后做两张海报贴在店门口,就是黑心妇跟小魔鬼的形象,直接配一句,人渣出没,大家远离。
当然了,考虑到肖像权,做成卡通海报最好。
有朋友说,警察上来就安排调解,也不是和稀泥,这个咱们要理解,小魔鬼再故意,他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在法律上不用负任何责任,她妈又是一句有事找我律师,谁也没招啊。
可是,大家请不要忘了,被踢的是一个11个月的女婴,她是未成年受害者,更需要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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