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调!官宣后首次工作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心的是这些?

2023-05-23 06:12:22 来源:顶端新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首任局长官宣、总局揭牌、官网官微更替……新的变化之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新动向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资料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后,官方公布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内容事关保险业偿付能力。偿付能力相关内容,原银保监会定期召开会议并公布相关内容,但观潮财经发现此次措辞与之前大为不同,颇有定调的意味。‍‍‍‍‍‍‍‍‍‍‍‍‍‍‍

总局对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这样表述: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综合判断,偿付能力监管是预警和监测保险业风险的重要抓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党中央赋予的新职责、新使命,坚决落实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保险公司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形成偿付能力硬约束,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官宣后的首次公布的官方会议为何聚焦保险业偿付能力?未来政策松紧度如何?或许从下文数据可推测一二。

01‍

1季度偿付能力再降,降幅收窄

先看最新内容,今天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微发布消息称,日前,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整体保险业、重点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主持会议。

2023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两项指标较2022年4季度分别下降约6个、3个百分点。

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

53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05家被评为B类,16家被评为C类,11家被评为D类,风险综合评级保持稳定。与2022年四季度数据相比,A类公司增加4家,其他类无变化。‍‍‍‍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发展好于预期,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万亿元,同比增长9.2%。一季度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24%,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保持在合理区间。

02‍‍

2022年保险业偿付能力明显下滑

2022年,保险业承保端、投资端双承压,多家公司偿付能力明显下降,据观潮财经了解,有保险公司净资产目前是负值,对行业经营稳定性带来较大挑战。

从整个保险业来看,2022年,综合偿付能力下降了28.2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下降了21.6个百分点。

2020年起,原银保监会开始公布保险业年度偿付能力数据。观潮财经根据近三年数据统计发现,从综合偿付能力指标来看,保险业总体偿付能力在2022年出现大幅下滑,曲线与寿险业一致,财险业曲线则在2022年1季度出现一次大降。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统计范围内的保险机构实际资本汇总数与最低资本汇总数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平均的资本充足状况。

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统计范围内的保险机构核心资本汇总数与最低资本汇总数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平均的高质量资本充足状况。

与其他年份相比,2022年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下降明显。其中,财险业在2022年1季度出现一次大幅下降后,全年较为平稳,年末略升;寿险业综合偿付能力最近两年处于持续下滑通道。

但核心偿付能力指标曲线来看,整个保险业在2022年1季度出现了大幅下滑,产险、寿险与大行业曲线一致。不同的是,2022年全年财险业偿付能力平稳,年末略升;但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持续下滑,拉低了保险业核心偿付能力水平。

03

2022年风险评级C、D类公司增加‍‍‍

与偿付能力数据变化一致,过去三年间,2022年的行业风险评级数据变化最大。偿付能力风险小的A、B类公司数量减少,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增加。

2022年,风险评级A类公司数量大幅下降,多降为B类公司。表现在曲线上,A类公司数量大幅下降,相应地,B类公司数量大幅上升。

2022年,A类公司在1季度为50家,中间1度降至42家,四季度又回升至49家,较年初减少1家;B类公司也有一定下降,1季度为107家,中间1度增至115家,四季度降至105家;C类公司去年增加1家;高风险的D类公司从8家猛增至11家。‍‍‍‍

风险综合评级,即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综合风险的评价,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的大小,分为四个类别:

(1)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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