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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4月11日22时00分联合发布设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受冷空气影响,4月12日至14日,全区大部4、5级短时6级西北风,中西部偏北地区5、6级短时7、8级西北风,局地阵风可达9级以上;西部偏东和中部偏西地区气温下降6~8℃,局地气温下降8~10℃。根据智能网格预报数据,结合设施农业风灾指标和低温指标,4月12日,东部大部地区、中部偏西部分地区为设施农业风灾低或中风险地区,其中,兴安盟西南部局部地区为设施农业风灾高风险地区,13日至14日,赤峰市局部地区、中部偏南大部地区、西部偏东部分地区为设施农业风灾低或中风险地区,风灾易造成温室结构受损;12日至14日,中部偏东局部及偏南部分地区为设施农业低温灾害低或中风险地区,低温灾害将导致作物生长缓慢和受冻。
防御对策:提前做好在田设施作物生产的防风准备,检查棚膜、保温被(帘),及时修补破损的棚膜,全面检查棚架,加固压膜线。建议提前关闭放风口、固定温室周边易漂浮物,防止损坏棚膜,防御冻害发生,大风过后及时清理棚上灰尘杂屑,以改善大棚透光性。对于棚内作物应收尽收的同时减少整枝打杈,有受冻风险的适当喷施磷酸二氢钾,防范低温大风对设施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养殖户可备足饲料饲草,防止因极端天气造成的饲料饲草供应短缺。广大渔业养殖户要做好养殖设施防风和管理,大水面渔业船只回港避风,确保安全。
图1 4月12日至14日内蒙古地区设施农业大风灾害风险预警发生区域图
图2 4月12日至14日内蒙古地区设施农业低温灾害风险预警发生区域图
自治区气象局 自治区农牧厅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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